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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小产权房

房产律师:“70年大产权”不是指房屋使用年限

发布时间:2021-07-15

实践中,无论是开发商还是房产中介人员,宣传住屋总是强调“70年大产权”,这一宣传误导了不少人国民,国民普遍认为“70年大产权”指的就是房屋的使用年限是70年。我曾多次普法讲到这个问题,但依然不少人还是有这样的错误认识。

其实所谓“70年大产权”指的是房屋所占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,不是指房屋的使用年限,你购买的房屋,你是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的,房屋的使用期限是永久的,但是房屋必须要建在土地上,而我们国家的土地不能私有,个人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(不是所有权)。“70年大产权”其实指的是住房下面所占的土地使用年限。

我们国家的法律以土地的用途为标准,将其分为5类,不同类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:

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

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:

(一)居住用地七十年;

(二)工业用地五十年;

(三)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用地五十年;

(四)商业、旅游、娱乐用地四十年;

(五)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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